被判无期团周志峰集资欺诈240多亿元山海集
最后更新 : 2025-07-04 09:12:07
2025年6月27日,集资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周志峰等三人不合法集资一案揭露宣判。欺诈被告人周志峰因犯集资欺诈罪、多亿洗钱罪,元山被判处无期徒刑 ,海集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团周并处没收个人悉数工业。志峰被告人王长东、被判鲁红别离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 、无期十四年 ,集资并处罚金。欺诈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周志峰、多亿王长东 、元山鲁红在未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答应的海集情况下,以“山海集团”的团周名义,经过散发传单、安排旅行等途径 ,假造“山海集团”具有雄厚实力、具有很多财物、年产值数亿元等虚伪现实,隐秘无正常运营和盈余才能的本相 ,以高额利息为钓饵 ,揭露进行虚伪宣扬,骗得集资参与人信赖 ,向社会大众不合法集资。自2015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11日,累计骗得集资参与人资金人民币244.19亿余元